如果租期还没有到,业主就要求涨房租,这时该怎么办?
2010年1月18日,胡先生通过某房产中介,租期为1年。
一年到期后,双方又于2011年1月25日续约至2014年1月20日,“押金不变,其她内容不变,房租调整为每月1100元整。”
胡先生向本报投诉称,今年7月,在她按时缴纳房租时,业主王女士提出涨租要求,称租金要从1100元/月涨至1500元/月,她不接受,对方就要求她搬出去。
万般无奈下,她于10月20日搬离。随后,业主拒绝退还她于2010年租房所付的1500元押金。理由是在合同期内胡先生自愿搬走,属于但反面毁约。所以租金不退。
10月23日,记者现场采访时,胡先生确实已从原来所租住房屋内搬走。
记者采访业主王女士时,她承认曾向胡先生提出过涨价要求,但她说胡先生是自愿搬迁。
有律师认为,由于双方租房协议约定违约金为1500元,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,都应该支付违约金。
现在,业主已搬出所租房子,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,如果她举不出自己确实是被业主所逼才搬出所租房子的证据,现在的情况反而可能被业主认为是她提前终止租房协议,面临向业主支付违约金的后果。但如果她有足够证据证明确实是业主违约在先,业主还是需要向她支付1500元违约金及其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。
出现这样的情况,一定不要一时之气,一走了之。可以找公司所在的物业管理局反映。让她们进来协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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